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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长沙变更工作导致断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怎么办?
根据现行的《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(长金管委〔2021〕6号)文件规定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,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。
现实工作中确实存在职工因工作单位变更而发生断缴、补缴行为的情况,职工可携入职证明、单位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等佐证材料至贷款管理部进行贷前咨询,向贷款审核人员说明情况,管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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